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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企分析|税务机关质疑高企资质可否直接停止税收优惠

时间:2020-06-20 02:02来源:未知 作者:烟台思创 点击: 743 次

如果企业不满足高企认定条件,税务机关能否直接暂停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?
 
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都有规定,对已认定机关的高新技术企业,有关部门(税务部门)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,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;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,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,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。
 
因此,税务机关对于高企数据申报有疑点的,没有直接暂停企业享受高企的权力,但有提请认定机构复核的权力。
 
高企对外投资形成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所得,其实无形当中会增加总收入,该企业如果产品收入和技术收入不同步增长,可能会使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评定数据偏小,但和影响高企认定(维持)标准没有必然联系,更和是否属于经营范围与能否适用优惠税率风马牛不相及。对于高企资格维持,在此倒是想提醒企业需注意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明细表》(A107041)这张表格四项数据指标,任何一项比例出现问题,税务机关可将数据推送至认定机构进行复核。提醒高企在资格维持期间要重视汇算清缴申报工作,密切监控异常数据波动,以免被风险提示或者推送复核,影响以后年度资格认定。
 
另外,实务当中还有些微利的高新企业,自动放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,转投小型微利企业的那类优惠,因三年期某些年度数据空白,影响到整体数据不符合高企认定标准,这对以后年度高企资格维持或者是再次申请认定,以及其他一些优惠政策享受都是相当不利的——降低大约5到10百分点税率相较于高企税收优惠及附加效益,孰轻孰重,需要掂量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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