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企认定过程中,这些问题你遇到过吗?
政策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
政策要点 一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什么条件?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二 事业单位能否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?对于行业领域是否有要求? 只要符合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要求的单位均可以申请认定,包括事业单位。对于行业领域没有要求。 三 建筑行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,属于哪个技术领域? 无论从事何种行业的企业,只要符合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即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。申报时看企业主要产品(服务)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围中的哪一项,请根据自己企业情况查找。 四 企业对知识产权拥有5年以上独占许可权,是否可以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? 不可以。新修订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取消了“5年以上独占许可”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。 五 2015年(含)以前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2016年(含) 以后需要重新认定的,之前获得认定时已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还能继续使用? 按照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的要求,如果企业之前获得认定时使用的是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,按照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,不能继续使用。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无使用 3 次数限制。 六 Ι类知识产权在第二次使用时,评分分值是否会与第一次使用有所不同? 知识产权的评分只会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,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。 七 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,其知识产权有效期发生变化,是否还算有效专利? 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,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3年有效期。如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提前失效了,则不再属于有效专利。 八 企业同期总收入中是否包含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专项资金收入? 按照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要求,企业同 期总收入=收入总额-不征税收入。收入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范畴计算,不征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、企 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税[2008]151号文和财税[2011]70号文规 定,由主管税务机关最终确定。如果政府专项资金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,则可不列入企业同期总收入, 反之则需列入。 烟台思创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全心全意帮企业解读和享受政策扶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科技项目申报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双评估认定、创新平台认定 知识产权代理及融资上市等其它政府荣誉及资金策划 如咨询业务,请给小编留言或致电: 电话:0535-2100186 13455561791 18553567508 地址:烟台市莱山区悦海中心B座 网址:http://www.ytstrong.com/ (免责声明:①我们所获取的信息全部来自正规公开渠道(比如政府部门网站)②我们从不对文章进行二次加工③版权归原创者所有,如有版权问题请作者尽快告知我们,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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